6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多条信息,称由于在进口冷冻肉类及水产产品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对所涉及6家海外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海关总署对越南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越南1批次冻南美白虾虾仁的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BAHAI JSC(注册编号为TS 198)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2022年7月20日。
海关总署对印度2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印度1批次冻南美白虾和1批次冻龙虾的包装和集装箱内壁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水产品生产企业M/s FALCON MARINE EXPORTS LTD(注册编号为1327)和M/s. Noor Ice and Cold Storages Pvt. Ltd. (注册编号为1141)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至2022年6月29日。
海关总署对俄罗斯2艘渔船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俄罗斯1批次冻细鳞大麻哈鱼的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俄罗斯2艘渔船(注册编号分别为CH-38N、СН-76M)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2022年7月20日。
海关总署对台湾地区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中国台湾地区输大陆的1批次冻竹荚鱼的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大陆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台湾地区水产品生产企业东和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编号为2FH0013/99620395)的产品申报1周,至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