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2022年1月21日消息,2021年12月未准入境的81批次冻品(肉类和水产)共计1164035.23公斤(约1164.03吨),其中肉类24批次,共287549.6公斤(约287.54吨),来自8个国家和地区;水产57批次,达876485.62公斤(约876.48吨),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
肉类中,来自美国的未准入境食品批次最多,涉及9个批次,主要品类为冷冻去骨牛肉类及冷冻猪脚类;其次为俄罗斯,共7批次,主要品类为冷冻鸡爪;阿根廷涉及3批次,主要品类为冷冻去骨牛肉类。
水产中,来自缅甸的未准入境食品批次最多,涉及11个批次,主要品类为冷冻鲳鱼和冷冻马鲛鱼;泰国次之,涉及10个批次,主要品类为冻带鱼、冻黑虎虾及其他鱼类;然后是巴基斯坦,涉及8个批次,主要品类为冻鱼类。
肉类中,单一批次重量最多的为冷冻鸡爪(俄罗斯),27060公斤(约27.06吨);
水产中,单一批次重量最多的为冻带鱼(泰国),104100公斤(约104.1吨)。
未准入境冷冻食品进境口岸涉及大连、青岛、上海、天津、厦门、宁波、深圳、湛江共8个城市,其中深圳和天津口岸涉及批次较多,分别为28批次和16批次。未准入境食品均已在口岸依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未准入境食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磷酸盐、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镉超标、检出氯霉素、货证不符、检出动物疫病、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未获检验检疫准入、包装不合格、污秽腐败、感官检验不合格。
12月食品不合格原因中,“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和“检出氯霉素”两项为新增原因,请格外注意。12月,有33批次冻品因为“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此项原因未准入境,各进口商应注意提供完整的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
水产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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