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
因从进口自厄瓜多尔2批次冻南美白虾的2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分别暂停接受厄瓜多尔水产品生产企业
Operadora y Procesadora de Productos Marinos Omarsa S.A.(注册编号为477)的进口申报4周和
PROCESADORA DEL RIO S.A. PRORIOSA(注册编号为592)的进口申报1周。
因从进口自印度尼西亚1批次冻带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生产企业
PT. NAGA LAUT BERSINAR(注册编号为CR 791-12)的进口申报1周。
因从进口自巴基斯坦1批次冻白姑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和1批次冻章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分别暂停接受巴基斯坦水产品生产企业
M/s. Ocean Gold Seafood(注册编号为T-435/04)的进口申报4周和
M/s. Emerald Foods Enterprises(注册编号为T-472/G-14)的进口申报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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